TCS電子臺秤使用說明書
技術指標:
1、內置可充電蓄電池,充電時可以開機使用
2、開機自動置零
3、零點自動跟蹤
4、累計次數1~10次
5、電源:交流 220V(±10%)/50Hz,直流6V/4Ah(內置可充電蓄電池)
6、工作溫度范圍:0℃~+40℃
7、相對濕度:≤85%RH
參數規格:
型號 | 稱量范圍 | 分度值 | 精度等級 | 臺面尺寸 |
TCS-30 | 30kg | 5g | III | 30x40cm 40x50cm 45x60cm 50x60cm 60x80cm (可定制) |
TCS-60 | 60kg | 10g | III | |
TCS-100 | 100kg | 20g | III | |
TCS-150 | 150kg | 20g | III | |
TCS-200 | 200kg | 50g | III | |
TCS-300 | 300kg | 50g | III |
安裝:
1、除去包裝物,取出秤臺,不銹鋼立桿、顯示儀表及底腳調節螺栓。并放置在結實平整的地面上
2、在秤臺下面的四個安裝孔中分別旋進底腳調節螺栓,并調整至水平泡位于中央。
3、按穿越不銹鋼立桿中導線的方向,將立桿插進秤臺及顯示儀表對應位置,并擰緊固螺絲。
操作方法:
電子秤應置于穩定平整的地面上。調整四個底腳螺絲釘使秤處于水平位置,然后開啟電源(如果需要則應先放上專用秤盤)。電子秤不能長時間在去皮狀態下使用,否則零位自動跟蹤功能消失,零位會產生漂移。
1、開機:打開電源,顯示窗輪流顯示各筆劃,進入零位狀態,“零位"標志出現。
2、【置零】鍵:重量顯示置零(置零范圍:≤2%FS,范圍狀態下無效)。
3、【去皮】鍵:
(1)按此鍵,重量顯示為零,“去皮"標志出現。
(2)將原稱重物取下,重量顯示為負值,再按【去皮】鍵,稱重復零,“去皮"標志消失
4、【0】~【9】鍵,從右到左循環輸入單價,隔3秒后再按任何數字鍵均可清除原單價,
同時輸入該數字。
5、【累計】鍵:按此鍵累計金額,“累計"標志出現,重量窗顯示“Add",單價窗顯示“ㄨ",其中“x"表示累計的次數,金額窗顯示為總計金額。按任何數字鍵均可退出本次累計(記憶的累計數
據仍保留),恢復稱重狀態,等待下一次累計。
6、【總計】鍵:在累計狀態下,按此鍵,重量窗顯示為“TOTAL",單價窗顯示為已累計的次數金額窗顯示為總計金額。按任何數字鍵均可退出此狀態(記憶的累計數據仍保留),恢復稱重狀態,等待下一次累計。只有按【累清】鍵才可真正退出累計狀態。
7、【累清】鍵:按此鍵,清除內存的累計數據,退出累計狀態,“累計"標志消失。
8、【清除】鍵:在稱重狀態下,按此鍵清除單價。
9、報警指示:(1)當被稱物超過100%FS+9d時,重量顯示為“…-",并連續發聲報警。如 ADC 轉換溢出,重量顯示為“-Adc-"并連續發聲報警。以上情況應將被稱物取下。
(2)當金額超過 9999.99,金額顯示為“一OF-"。如果累計的次數超過10次,系統將不響應,而原數據仍保持。
(3)如蓄電池電壓不足,當重量顯示為零時金額顯示“一Ld-"(如加載,則金額顯示恢復正常)。此時可短時間再使用,但應盡快插上交流電插頭對電池充電。
(4)當開機時的底秤超過允許范圍,重量顯示為“HHHHH"或“LLLLL"表示底秤過高或過低。
(5)如果重量顯示為“Er-1"說明系統參數錯誤,應立即送修。
(6)自檢完后,如果稱重顯示“Er-2"說明稱重不穩,應參照常見故障排除。
常見故障及其排除:
(一)稱重不穩
1、蓄電池電壓不足,立即并機,充電12小時以上。
2、臺面強度太低或受到強烈振動:加固臺面,避開振動。
(二)開機無任何顯示
1、電池失效:充電仍無效則更換電池。
2、保險絲或開關斷路:更換保險絲或開關。
3、其它:送修。
運輸及儲存:
1、運輸時應注意防振動、防潮濕。
2、儲存時自學成才避免陽光直曬或淋雨
附件:
1、說明書-1份
2、電源線-1 根
3、保修卡-1 張
4、合格證-1 張
保修及注意事項:
產品售出起一年內出現的非人為故障屬保修范圍。請用戶將產品及購機發票(注意:同機號相符)送本廠免費修理。郵寄時請用戶使用原包裝,以免損壞,郵費用戶自理。
注意事項:
1、用戶在使用前應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。
2、長時間不用時,請至少2個月充電一次,并使電源開關置于“關"的位置,以保持電池不發生過放電而損壞。
3、本產品采用液晶顯示,應置于光線充足處使用,若光線不足使用,請使用帶有背光的產品。
4、在秤臺上加重物時應避免撞擊。
5、嚴禁用強化學溶劑清潔表面。
6、外殼清洗應用干、濕布擦拭,嚴禁用水沖。
7、不能將本秤與大功率的設備共用電源線路,因為大功率設備運轉時會影響稱量。
警告:
1、在重量窗顯示為零時金額窗出現“一Lb-"表示電池電壓不足,此時可短時間再使用,但應盡快插上交流電插頭對電池充電,建議每次充電時間大于12小時。
2、電池不屬于保修范圍。
3、為延長電池壽命,充滿電后,請切斷交流電使用。